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明朝的法律那麽殘酷嚴酷,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貪官?

明朝的法律那麽殘酷嚴酷,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貪官?

明朝的法律如此殘酷嚴酷,貪官如此之多,原因如下:

第壹,明朝官員的工資太低。明朝腐敗的根本原因是工資低。明朝時期,官員的工資大概是今天的40萬左右,但當時全國的官員屈指可數,七品的官員更多。他們得到的俸祿約為450兩白銀,折合人民幣約5萬元。這筆錢對於壹個既要養家糊口,又要偶爾打理人際關系的“公職人員”來說,實在是少了點,導致很多官員頂風作案,受賄枉法。

這些官員貪腐的另壹個好處是山高皇帝遠,皇權遠離管轄,促使很多地方官員開始貪腐。即使當時有非常嚴格的《大明法》,但很多官員為了生存不顧生死。

二是執法不嚴,處罰越來越松。其實朱元璋在位的時候,明朝的官員還是很怕腐敗的。壹個是法律嚴厲,壹個是怕朱元璋。朱元璋是農民出身。他從小就習慣了艱苦的生活,深知美好的生活來之不易。因此,他經常告誡文武官員要勤儉節約,對違法亂紀行為“零容忍”。因此,即使有腐敗的可能,許多官員也不敢伸手。

但是朱元璋死後就大不壹樣了,尤其是明朝嘉靖年間,很多不在大明律之外的罪行都不會受到懲罰,這就意味著很多官員開始巧取豪奪的行賄,最終導致了腐敗的加劇。懲治腐敗的往往是沒有強大背景的弱者,懲治朝中大勢力的往往能“網開壹面”。

第三,腐敗的邊際收益遞減促使明朝實際上產生腐敗的另壹個因素,就是腐敗懲罰的邊際收益遞減促使其產生。很多官員貪汙了1兩白銀,貪汙12000兩白銀還是死罪,導致很多官員求財求險,增加腐敗。

只要不被發現,他們就會很有錢,或者很多官員認為即使被發現,他們給家人帶來的財富回報也是成正比的。這也使得很多官員知法犯法,貪汙腐敗。

  • 上一篇:民事賠償的起訴期限是幾年?
  • 下一篇:涉外合同適用哪些法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