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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晉商是如何實現兩權分離的,現代企業該如何借鑒其精華?

明清時期晉商的兩權分離是指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這叫“合夥制”或“合夥人制”,即業主作為主人,決定重大事務,管理完全交給以大掌櫃為首的人。

現代企業的借鑒;

第壹,用人機制。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後,需要任用有才能的人擔任企業的管理者。妳不能任人唯親,但需要任人唯賢。晉商在選擇經營管理者方面是非常慎重和謹慎的。山西票號業的重要人物李宏玲曾總結說:“得人者興,失人者衰仔細看的人能得到,不仔細看的人得不到。"

第二,獎勵機制。明清時期,晉商普遍采用頂股制作為勞動報酬制度,以協調勞動關系,調動職工積極性。頂股制是指普通員工可以用自己的勞動置換股份,與股東的資本股壹起參與分紅。通過這壹制度,可以激勵現代企業通過制定合理的制度和激勵機制,註重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員工的潛力。

第三,管理機制。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後,股東不再管理具體的日常事務,而是從宏觀上把握,教會管理者分配和負責日常任務。這啟示現代企業要制定合適的工作機制,合理分配任務,絕不插手該管的事。充分發揮企業負責人在體制內的自由度,培養他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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