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目前沒有關於持有偽造發票罪的司法解釋,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幹問題的解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規定,對該類犯罪分子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幹問題的解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規定,偽造或者出售總面額在50萬元以上的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票證65438000張以上的,屬於“數量較大”。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500張以上,或者票證累計面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量巨大”。偽造並出售總面額為1萬元以上的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票證1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井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