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人住的地方,現在卻成了這家人養狗的地方。而且根據哈爾濱市養犬條例,壹個家庭只能養壹個未被禁止的犬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種不顧周邊居民生活,大量養狗的行為,違反了公序良俗,形成了壹定程度的侵權。這種情況下,這些居民可以和狗的主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鑒於上述違法性,受害人的有關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有相應損失的,要求賠償。物業的工作人員也表示,早就知道這棟樓有蟑螂。在此之前,他們還找了專業的殺蟲公司,集中對這棟樓進行滅殺。為了徹底解決問題,物業甚至主動提出給養狗的壹家人打掃衛生,進行免費室內捕殺,但這家人非常不配合。為了減少對周圍鄰居的影響,現在物業只能安排保潔人員在這裏集中清洗消毒。
對此,我想說,作為居民樓的壹員,我們應該遵守相應的道德規範,但人非聖賢,認識到錯誤後要及時改正,所以希望這對母女能盡快處理好這個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