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目前勞務分包存在哪些問題?

目前勞務分包存在哪些問題?

目前,勞務分包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合同標的不符合法定要求。

很多都是直接和施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包工頭”。工程開工取得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施工企業與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但實際情況是,勞務公司只是應付國家體制的擺設,只是掛靠的皮包公司。現場實際施工隊伍仍由“包工頭”管理,這些隊員與勞務公司之間沒有正式有效的雇傭合同。

2.合同中的價格條款沒有單價分析表。

在我國很多地區,壹般按照建築面積約定壹個價格,但對於開挖如何計量計價,砌築中的普通磚如何計價,砌塊如何計價,澆築混凝土時泵送混凝土如何計價,垂直運輸和人工澆築如何計價,都沒有詳細劃分。

3.工人工資支付和竣工結算。

合同中,發包人缺少對承包人保證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條款,進度款計量約定不明確;有的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拖延付款,如未與建設單位結算、未通過竣工驗收、未核算工程量等。,而勞務承包商會因為沒有應急資金支付而導致工人集體事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除外,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在總承包的情況下,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向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應當就分包工程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

  • 上一篇:民事檢察法院短信通知內容樣本
  • 下一篇:南昌甲醛檢測為什麽要先封閉12小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