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在拉丁美洲是不受限制的(除了壹些地方)。美國南部的近鄰墨西哥壹直認為賣淫是合法的。
荷蘭:2001宣布賣淫為合法行業。2000年6月5438+10月,荷蘭當局通過了壹項解除妓院禁令的決議。日本:日本在處理賣淫問題上采取了與英國類似的措施。《賣淫防治法》雖然禁止賣淫,但只對在公共場所招徠顧客、介紹賣淫、引誘他人賣淫、幫助賣淫、經營賣淫業等行為規定了刑事處罰,對普通或單純的賣淫即賣淫本身並不處罰。懲罰賣淫本身就被認為涉嫌幹涉他人私生活,侵犯他人人權。《防止賣淫法》第4條明確規定:“在適用本法時,我們必須註意不侵犯公民的權利。”
塞爾維亞:塞爾維亞晚報2003年5月31報道,經過多年的爭論,斯洛文尼亞和斯洛文尼亞共和國最近宣布賣淫合法。
法國:和日本的對策壹樣。法國規定,妓女只要不在公共場所拉客、賣淫,就不會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