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保險單簡稱“保險單”。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1)雙方對保險標的有關事項的說明,包括被保險人名稱、保險標的名稱及其存放地點或狀態、保險金額、保險期間、保險費等。(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承擔責任和不承擔責任。
(3)註意條件是指保險條款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以及保單的變更、轉讓和撤銷。保險單是簽訂保險合同的主要形式。為了簡化形式,也可以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預付保險單、保險憑證或臨時保險單的形式。
二、存單是銀行辦理儲蓄業務的壹種信用憑證。壹般用於整存整取壹次性存取款、定期存款、方便存款。銀行出具存單和存折後,在財務上對儲戶的存款負責。
人們存款時,首先接觸到的是存單和存折。存單、存折是銀行辦理儲蓄業務的壹種信用憑證。存單壹般用於壹次性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方便存款,存折多用於收付次數較多的連續存款類型,如整存整取、活期存款和其他存款類型。銀行在辦理業務時,必須加蓋儲蓄業務印章和經辦人員個人印章,並完整填寫相關戶名、存款金額、存款期限、存款時間、到期時間、賬號、利率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