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誰知道,有壹個法律的特定名稱,是關於海外中國企業的安全和突發事件的處理。這兩年剛出來。

誰知道,有壹個法律的特定名稱,是關於海外中國企業的安全和突發事件的處理。這兩年剛出來。

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2010年8月,商務部會同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資委、安監總局、全國工商聯發布《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指出外商投資合作企業應當按照“誰派出誰負責”的原則,對其派出人員進行出國前的境外安全教育和培訓。外商投資合作企業應當制定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其派出機構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同時,對外投資合作企業要要求境外機構和人員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保護,解決當地就業,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為對外投資合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境外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境外中資企業和機構作為處置境外突發事件的主要單位,應當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妥善處置。外商投資合作企業應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對因安全教育、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疏漏導致安全事故頻發的企業,要依法懲處,並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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