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壹條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維護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而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學、技術、教育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安全保障。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加強邊防、海防、防空等重大安全領域的國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實現國防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