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哈爾濱的海外公司

哈爾濱的海外公司

在納閩島註冊海外公司源於馬來西亞《海外公司法》(offshorecompaniesact 1990+0990),不僅享有稅收優惠,還享有馬來西亞與其他國家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等相關優惠條款。

納閩境外公司的屬性介於境外所得稅豁免和特殊稅收策略規劃目的的國家之間,其稅制與新加坡境外公司相似,但在稅務安排的難易程度上比新加坡公司簡單。例如,納閩公司規定最高納稅額為2萬令吉,而新加坡公司沒有類似的明確規定。那敏根據其海外公司的業務活動制定相關的稅收制度,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

稅制:1。凈利潤的3%作為營業稅收取,或2。不考慮利潤和營業額,每年支付20,000令吉(5,200美元,4,654,38+084,400港元)。

您可以根據自己的納稅情況,自由選擇以上兩種計算方式中的壹種填寫表格。無論是哪壹種,最高納稅額都是2萬令吉。

以上所列數字僅供參考。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以當時的法律法規為準。1.公司的董事/股東需要登記。公司董事/股東國籍不限,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公司可以任命匿名的董事和股東(非關聯方)。

3.註冊資金沒有上限和下限,可以用美元或馬來西亞林吉特計算。

4.公司成立快捷方便。自己給公司起名字只需要14個工作日。

5.在納閩的海外公司每年的政府費用,無論資本多少,都將是美元和700元人民幣。(請看右邊的表格)

6.需要有壹個註冊地址,壹個本地代理,壹個秘書在Labin。

7.公司每年需要召開壹次董事和股東會議,會議的地點和方式可以由董事/股東以最合適的形式召開。

8.每年都需要報稅。

9.公司名稱以英文為主,結尾為:Ltd,Corp,Inc .,Bhd,Gmbh,SdnBhd等信息代碼:566187168691373。

  • 上一篇:民事訴訟中什麽情況下不需要提供質證證據?
  • 下一篇:回答我。妳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