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到了壹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宜的生理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因此,雖然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但並不是所有公民都能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才能享有結婚的權利。法定婚齡和結婚年齡的區別。有關規定沒有改變,法定結婚年齡即結婚年齡不變。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都不能在這個年齡之前結婚,只能在這個年齡或以上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沒有限制。婚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雙方都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身體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姻問題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起對家庭、孩子和社會應有的責任。確定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青年男女的身心發展,又考慮了國家的人口控制和城鄉人民的接受程度,符合我國國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