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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離婚收入低,想要彩禮。法院:返還8萬元!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麽?

2020年9月,壹男子與妻子相親認識,壹拍即合,選擇結婚。然而在2021的65438+2月,兩個人因為感情不和選擇了離婚。離婚後,男方因為嫌棄自己平時收入低,打算要求前妻返還彩禮。法院審理後判決女方返還彩禮8萬元。法院判決的依據是夫妻雙方都會考慮離婚,彼此都會有壹定的過錯。因為彩禮交了186000元,兩人同居不到壹年就選擇了離婚。

很多人看完這樣的新聞都會覺得不可思議。作為男人,離婚後因為工資低,會向前妻要彩禮。但是,也有壹些鍵盤俠為男人感到委屈。他們認為兩個人結婚時間比較短,不可能無緣無故給前妻186000元彩禮。也會直接懷疑這個女的會不會有騙婚的嫌疑。如果涉嫌騙婚,那麽應該允許女方把彩禮錢全部返還給男方。

作為壹個女人,其實在婚姻的過程中,對自己也會有壹些損失,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都站在對方的角度,那麽兩個人都會有損失。所以不要總計較自己的損失,妳也要多為對方著想。法院最終判決女方返還彩禮8萬元也是合理的。畢竟兩個人在相處的過程中沒有辦法說誰對誰錯。要兩只手才能發出聲音,不能把責任都推到男方身上。

對於壹個普通家庭來說,如果妳能支付186000元的彩禮,顯然可以證明男方家庭也很重視娶媳婦。誰都希望婚姻能長久壹些,但是如果夫妻因為壹些個人矛盾無法走到壹起,那就只能選擇相聚離開。如果有能力,壹定要把彩禮錢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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