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烏龍事件
村規民約不能大於法律。這次烏龍事件也是由於當地村委會的私下決定,導致鄭俊的孩子無法註冊。由於結婚生子符合國家規定,而且沒有二孩限制,國家也沒有相應的法律,再婚子女需要交公積金才能登記,所以不應該交公積金,可以去上級單位上訪。
2.調查發現
經過調查,發現這種做法是有原因的。確實當地村委會的流程不規範,但是以前的農村逐漸變成了商業地產的集中區,很多人都想過來定居,都拿到了拆遷款。所以村委會想到了這個辦法來控制戶籍人口的增加,但實際上效果並不太好。與此同時,壹些人仍然通過婚姻遷入家庭。這種情況也是真的,所以制定了。
3、事情的結果
然而,事情結果很好。現在信息化、網絡化已經幫助鄭軍的兒子有了轉機。未經村組同意,派出所仍為其兒子辦理了戶口。同時,據當事人反映,村組還對村規民約進行了調整,戶口不收費。但如果涉及到申請社保等福利政策,還是要繳納公益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