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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行為準則的內容

《南海行為準則》包含壹般內容。首先是“強制不使用武力”(剝奪中國主權的體現)。第二,“維持現狀,任何壹方不得提出改變現狀”(即讓中國默許越南、菲律賓侵占島礁並進行開發)。第三,“美、日、澳、印關註行為準則的監督”(為美、日、印、澳未來的介入提供法律依據)。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明確規定,各方將致力於通過協商壹致最終制定準則,這是中國和東盟10國的承諾。中國將繼續恪守這壹承諾。正確的路徑應該是全面落實《宣言》,並在此過程中循序漸進穩步推進“準則”談判。菲律賓時間2065438+2007年8月5日,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的第50屆東盟外長會議正式通過了《南海行為準則》框架。

《南海行為準則》是中國和東盟2002年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推廣和落實。

2002年,中國與東盟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制定“南海行為準則”為目標,雙方還就相關工作組進行了磋商。中方對在條件成熟時探討制定《南海行為準則》持開放態度,願與東盟國家積極推動落實《宣言》,開展務實合作,並啟動探討制定《南海行為準則》。

2011在巴厘島舉行的中國-東盟落實《宣言》高官會上,中國與東盟就落實《宣言》指導方針達成* * *諒解。中國為此舉辦了多次研討會,還與東盟有關國家發表了聯合聲明。中國以實際行動表明,中國希望通過對話和協商與東盟國家建立互信,通過落實《宣言》及其後續準則,逐步營造有利於解決南海問題的積極氛圍。這符合亞洲國家的共同利益。

參考數據

搜狗百科。搜狗[引用時間2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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