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人應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額的無房人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專、職校畢業後在城市就業工作的無房人員,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房人員。但直系親屬有能力在主城區提供住房救助的除外。
二、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方法
申請公租房首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根據家庭申請需要選擇壹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需符合申請條件。然後單身的人申請,要求自己成為申請人。這裏的單身是指未婚者、離異或喪偶無子女者、獨自在城市工作或獨自來外地工作的人。
然後是多人合租的方式:合租人必須有幾個人符合申請條件,人數不超過3人,需要1人作為申請人,其他* * *為同壹申請人。公租房畢竟是為住房困難的人提供的住房,但要註意的是,公租房不是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