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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房多少年可以交易?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壹再升溫,中國城市的房價正在飆升。為了控制房價合理平穩上漲,保證購房者的真實需求,國家出臺了壹系列調控政策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各地也出臺了限制性措施。今天我們就來了解壹下這幾年南京市商品房取得新證後交易的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情況和產權情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件等證件。出賣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買受人可以支付購房定金(支付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經協商就房屋的位置、產權、交易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產權處理等達成壹致後,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至少三份。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審核。買賣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後,管理部門應查驗有關證件,審核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經其他產權書面同意的,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江蘇省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南京調整新房限售政策。商品房預售,限售時間由原來辦理產權證3年調整為合同備案3年。待售商品房和存量房(二手房),以產權證登記受理時間為準。

法律依據:根據《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第六條規定,購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新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後3年內不得轉讓。以贈與方式轉讓房屋的,自贈與合同簽訂並辦理過戶確認手續之日起3年後,贈與人可以再次購買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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