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體指直接生下自己及其後代的親屬,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同父異母兄弟姐妹除外);叔叔、伯伯、伯母、伯侄關系(侄女)、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堂兄弟。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類:
(1)患有無法治愈的性病;
(2)嚴重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等精神疾病);
(3)先天性癡呆(包括重度精神發育遲滯);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結婚的條件
如果壹男壹女想通過自由戀愛合法結婚,必須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男女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以下三點: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二)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允許的最低年齡。
(三)符合壹夫壹妻制原則的。
根據壹夫壹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都需要原配偶,只能是未婚、喪偶或離婚。壹男壹女違反壹夫壹妻制的結合,沒有婚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