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南京壹女子為了補上壹次盜竊的賠償金,偷了好幾家民宿。她是怎麽作案的?

南京壹女子為了補上壹次盜竊的賠償金,偷了好幾家民宿。她是怎麽作案的?

這個女人的作案手法很可笑。她最初被外國警察逮捕是因為偷了放映機。在偷了幾家民宿的投影儀後,來到南京,然後利用朋友的身份信息壹口氣訂了五家民宿,對民宿實施盜竊。這個女人壹在這裏賣贓物,就被警察逮捕了。這次等待女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壹個女的連續偷東西,讓人吃驚。當警察詢問女子行竊的原因時,讓人無言以對。原來,女子偷了5臺民宿放映機,是為了償還上次被偷老板的賠償。太好了。舊賬未了又添新賬,就像網友在開玩笑。女人的智商不適合做賊?。

女子逃到南京作案,以為不會被判盜竊罪,卻沒有吸取經驗教訓。面對之前的盜竊賠償,女子選擇了再次盜竊。想用這種方式?賺錢?來償還前任民宿主人的損失。

女方認為來到壹個新城市,以前的事情可以壹筆勾銷,不會有人發現自己偷東西。正是在這種心態下,盜竊案發生在新到的南京市。

那個在網上訂了酒店,然後偷走房間裏貴重物品的女人,自以為聰明,其實極其愚蠢。她用朋友的身份信息訂了酒店,然後進入酒店偷走了房間裏價值1000多元的投影儀。房間裏丟了貴重物品,酒店老板自然不會善罷甘休,更何況還有五家酒店,都有同樣的經歷。

女方本來就缺3000塊賠償。這次她偷了5臺民宿放映機,獲利6000元。這6000元不僅無法償還之前的債務,還會讓她受到法律的嚴懲。

俗話說:?浪子回頭不換錢?只是3000元的債務。為什麽不能努力工作掙錢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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