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冬奧會知識產權問題解答
通常,奧委會和主辦城市會簽署相關要求,包括奧運會期間有關奧林匹克標誌和吉祥物知識產權的條款。在奧運會期間,所有與奧運會有關的知識產權都屬於國際奧委會。因此,在中國舉辦冬奧會期間,奧林匹克標誌、冰墩和雪榮蓉的所有知識產權都歸奧委會所有和監管。
第二,店家的行為涉及侵權。
該店私子在未經奧組委許可和授權的情況下,在店內和網絡平臺上銷售冰墩形狀的蛋糕,為該店自身牟利,已違反上述協議要求,也違反了我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
舉報後,市場監管部門已收集相關證據,責令該店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下架相關產品,並將根據獲利金額進行相應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情節較輕的,可以處警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涉案金額較大,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可以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如何認定侵權
事發後,很多網友表示,畫有冰墩的人像是否也應該承擔責任,專家也給出了解釋。這裏的侵權是以利用冰墩的知識產權為自己謀利為目的,其性質是交易或出售,涉及經濟利益。這是典型的侵權行為。
自己做意大利面,自己吃,並不會損害知識產權,也不會損害奧委會的經濟利益。不構成侵權,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