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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通遼市針對極端天氣立法。具體是什麽規律?

內蒙古通遼市出臺地方性法規《通遼市極端天氣應對條例》,應對極端天氣。

內蒙古通遼市經常遭遇極端天氣。如果不及時處理,當地牧民將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2022年3月15日,此地因雪災受阻,畜棚倒塌,後果嚴重,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為應對此次極端天氣,減少極端天氣對當地生活的影響,特制定地方性法規《通遼市極端天氣應對條例》。

內蒙古通遼市多次受到極端天氣影響,給當地生活生產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損失。為了應對這種極端天氣,地方專門立法是壹部綜合性的法律。該條例在頒布前經過多次論證,從法律層面明確了當地極端天氣的定義,即達到市縣和氣象主管部門發布的橙色預警信號的暴雨暴雪、寒潮幹旱都屬於極端天氣。

通遼市《應對極端天氣條例》不僅界定了極端天氣的範圍,還對責任、準備、應對、應對措施等進行了約束,並通過這部法律解決了當地極端天氣應對體制機制、基層基礎、保障等諸多問題。這部法律法規的出臺,有利於建立縣鄉村四級極端天氣應對體系,規定多部門的具體工作在遇到極端天氣時可以快速啟動應急程序和應急措施。

內蒙古通遼市頒布這壹法律法規,在國內尚屬首例。但它的出現可以更好地處理極端天氣應對領域的法律法規關系,也可以將極端天氣應對中的經驗和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填補空白,彌補後期應對極端天氣的有效機制建設。當地相關部門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讓這部法律法規成為壹部治理科學、充滿民意的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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