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妳好,我現在剛簽了壹套房子。簽合同的時候,中介說房價低。房子實際價格75萬,低到50萬。銷售合同是50萬英鎊。

妳好,我現在剛簽了壹套房子。簽合同的時候,中介說房價低。房子實際價格75萬,低到50萬。銷售合同是50萬英鎊。

這是二手房。

首先,合同的簽約價格必須經過房地產交易中心的評估,才能核實稅收。如果沒有通過,必須有專業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價格,按照鑒定價格繳稅,所以簽多少都沒用,甚至實際成交價也不夠權威。

第二,關於妳押金的問題,要看妳協議的具體內容,有沒有約定履行條款,如果有,違約方是哪壹方,妳和中介。。但就我個人而言,中介肯定是規避了相關法律風險的。畢竟他們很清楚這裏的事情。所以不買的話,想全額拿回定金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打官司,妳需要讓妳的律師仔細看妳的合同,收集壹些其他的證據,然後律師會告訴妳勝訴的可能性。這個事件並不復雜,律師看過相關證據也不會錯。但是,即使勝訴,也會有壹大筆訴訟費。畢竟妳的合同金額比較大。

所以妳有三個選擇。

第壹,交稅,履行合同,只能自己承認損失。

第二,征求律師意見,決定是否起訴。

第三,找中介協商,賠壹點錢拿回押金。

題外話:妳把押金交給中介本身就是嚴重違反常識的,押金應該交給業主。糾紛只存在於妳和業主之間。至於中介,中介費只有在交易成功後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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