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什麽都可以談。沒必要用武力解決錯誤,何況是個孕婦。不管孕婦做錯了什麽,都沒必要動武。她肚子裏還有壹個無辜的生命。我實在想不通這個人是怎麽想的,怎麽忍心踢那壹腳。這是壹種生活。正常人會猶豫要不要踩壹只蟲子。他當時怎麽就想不到呢?這種人變態不起。
也許對於這個孕婦來說,這個孩子就是她的全部。這個人的行為無非是破壞了壹個家庭,本來是壹個很幸福的家庭,卻因為自己的壹時沖動,毀了別人的家。這種人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我相信這是壹個法制社會,法律會給出壹個公正的結果。我覺得法律是不會讓這種人渣在社會上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