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耕地、新開發復墾地、休閑地、休息地和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零星種植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可以收獲壹季的養殖灘、灘。耕地也包括南部寬度
耕地保護是指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手段和措施,保護耕地的數量和質量。近十年來,我國非農建設減少的耕地約占耕地減少面積的40%(減少的其他原因主要有:農業結構調整、災害等。).耕地面積的大量減少直接威脅到農業發展。為此,必須保證壹定數量和質量的耕地。耕地保護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占用補償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耕地保護事關我國農業穩定和糧食安全,是國計民生的大事。中國耕地保護成效顯著。基本農田面積調整劃定為654.38+0.8億公頃。十年來,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277.5萬公頃。2012年3月,國務院批準《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規劃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標: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成效明顯,補充耕地任務全面落實,農村建設用地調控有序推進,城鎮推進。規劃期內建設4億畝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後基本農田質量平均提高1級,補充耕地2400萬畝,確保全國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0萬畝,糧食畝產增加1000公斤以上,450萬畝
耕地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面對我國耕地嚴重短缺的嚴峻形勢,采取各種措施防止和消除危害耕地和環境的因素,穩定和擴大耕地面積,保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質生產能力,防治耕地的環境汙染,以保證土地的持續合理利用,穩定農業的基礎地位,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是壹個重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