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勞務工資的支付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職工在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向社保中心申請後,由社保中心支付。陪產假工資通常按照當地社會工資標準支付。當員工工資高於社會工資標準時,用人單位將補足差額。
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支付工資的。
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如下: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條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時,用人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並為男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10個月以上;
3、配偶未納入生育保險範圍,且生育第壹個子女的。
綜上,15天陪產假包括周末和節假日,各類節假日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外,均按日歷天數計算,不會因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順延。
法律依據: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並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壹)享受婚假十天,參加婚檢的,增加三天婚假;
(二)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女方增加60天產假;
(三)男方享受二十五天護理假;
(四)子女零至三歲期間,夫妻雙方每年給予10天育兒假。
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工資福利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