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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是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公眾健康,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本法於2006年4月2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通過,自2006年6月6日起施行。

2021 9月1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2021 9月1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目錄

第壹章?通則

第二章?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風險管理與標準制定

第三章?農產品原產地

第四章?農產品生產

第五章?農產品銷售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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