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在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未按規劃審批程序批準或者違反規劃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
影響村莊和集鎮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者違反規劃規定建房的,鄉級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擴展數據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設計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壹)未取得設計資質證書,承擔跨度、跨度、高度超出規定範圍的工程和二層以上住宅的設計任務,或者未按照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承擔設計任務的;?
(二)未取得施工資質等級證書或者資質審查證書或者未按規定的業務範圍承擔施工任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技術規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構配件的;
(四)未按設計圖紙施工或擅自修改設計圖紙的。?
已取得設計或者施工資質證書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為無證單位提供資質證書,超越規定的業務範圍,承擔設計、施工任務或者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設計或者施工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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