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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房子不能轉讓怎麽買賣?

不可轉讓的農村房屋買賣具體流程如下:

1,去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

2.進行公證。想交易不能過戶的房子,可以去公證處公證。

農村的房子是允許買賣的,但是買賣的宅基地只有房屋的使用權,因為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的。依法使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宅,以及依法使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壹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歸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房地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壹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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