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間借貸糾紛起訴條件是: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二、民間借貸不還怎麽辦?
如果民間借貸未償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1.民間借貸到期未償還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償;
2.債務應該償還。如果債權人催其拒不償還,法院會做出判決,強制執行。債務人暫時無力無償償還債務的,雙方可以協商分期償還;
3.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訴狀、身份證復印件、借款合同或借據等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