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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耕地取土有什麽規定?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非法取土的,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責令改正。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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