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涉嫌拐賣兒童罪。
拐賣人口是違法行為,甚至可能承擔極其嚴重的刑事責任。但是妳說的,他們很難構成犯罪。
(壹)本罪與介紹婚姻索取財物的界限
通過介紹婚姻索取財物,是指行為人利用作為男女雙方婚姻介紹人的機會,向壹方或者雙方索取財物的行為。介紹收養索取財物,是指行為人以介紹他人收養為契機,向收養人索取財物的行為。拐賣婦女、兒童罪分為上述兩種行為,應把握以下幾點:
1.是否存在出軌和違背女性意願的情況。除了少數自願的情況外,大多數被拐賣的婦女是被欺騙的,而且是違背她們的意願的;但引入婚內索要財物的行為,婚姻是建立在女方自願的基礎上,不是違背其意願,更不是騙人的。收養孩子的介紹必須雙方自願,尤其是收養壹方必須自願,收養關系成立,介紹人只起橋梁作用。
2.征收的財產性質不同。拐賣婦女兒童收取的財物具有交易性,行為人取得的財物是婦女兒童的價值,數額較高;但對於介紹結婚、收養的,收取的財物具有報酬性質,不是買賣婦女兒童,而是行為人在自願建立結婚、收養關系的基礎上索取報酬,數量相對較少。
3.主觀目的不同。主觀上,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婦女、兒童;為財產而介紹婚姻、收養子女,是取得財產的適當報酬。
如果雙方都同意,我覺得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