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戶口是否可以分戶的問題,可以分戶,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戶口的基本條件是住戶必須獨立居住,獨立生活。所謂“獨立生活”,就是擁有自己獨立的房子(房產),“獨立生活”就是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分戶細則:1。壹戶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婚後子女分全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必須將戶口遷入要求人戶分離的戶);戶口只有壹個孩子的,沒有戶口;2.夫妻離婚不分戶,只變更戶籍信息中的婚姻狀況;壹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的,整戶分戶;3、入戶人員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照片、戶口本原件、村民小組同意入戶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