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確切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規定,鄰裏建築應當以有利於生產生活為原則。後建造者不得影響前建造者的正常使用。
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
從安全和采光的角度考慮,新建的房屋必須與鄰居的房屋保持至少2米的距離,這樣才能保證鄰居之間的房屋不會相互影響。如果挨著建,容易導致相鄰房屋的結構破壞。
蓋房子之前壹定要和隔壁鄰居商量,壹定要退讓幾米,保證地基互不影響,壹般都在2米以上。如果大家都把房子建在土地邊上,那麽大家都會這麽做,必然會產生糾紛。
二、農村住宅采光權如何規定?
1、城鄉建築應當符合規劃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並不得影響相鄰各方的采光。
2、建築采光應保證冬季至日正午全窗日照時間不少於壹小時,或總有效日照時間不少於兩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