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鄰居排水糾紛解決方式如下:
(1)基於社會穩定,尊重現有習慣進行調解和解;
(2)根據法律規定和法律原則,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
(3)結合自然條件,強調各方協商和理解;
(4)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排水問題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
依法處理民事糾紛;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233條
如果產權受到侵害,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第234條
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在相鄰關系中經常行使的權利有哪些?
1.相鄰當事人有權在土地或者建築物範圍內通過歷史形成的通道,土地或者建築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攔或者阻擋。相鄰壹方因施工、鋪路等需要臨時占用對方土地的,對方應當給予方便,但施工方應當合理使用,完工後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相鄰各方均有權使用天然自來水,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鄰壹方必須通過對方土地排水的,對方應當允許,但使用者應當采取措施減少損失,並賠償對方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