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為具有相同技能和勞動熟練程度的被派遣勞動者從事相同工作時,不論性別、年齡、民族、地域等差異,被派遣勞動者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會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公司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受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人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沒有相同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被派遣勞動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同工同酬體現了兩種價值取向:保證按勞分配原則的貫徹,即同工同酬。
法律依據
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2。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和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人單位沒有相同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以及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應當明確或者約定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