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向被處罰人說明權利,被處罰人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者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說,被處罰人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土地管理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壹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鄉鎮企業、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專項審批手續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鄉村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也就是說,農村居民需要建房的,應當先自行申請,由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取得許可證後,由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方可進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