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農村宅基地審批最新政策

農村宅基地審批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申請農村宅基地的前提必須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目前農村耕地和可利用建設用地有嚴格的數量限制,村裏很多新戶農民無法獲得宅基地。城鎮居民可能有各種特殊原因,但只要不是同村集體成員,就不允許申請宅基地。國家最新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1,非農村戶口的人不能在農村建房;2、宅基地應在規定的面積內。超出征稅範圍;3.對於壹戶多房、空心房等問題,我們主張有償退出,會給予壹定補償;4、宅基地使用權只由村集體成員享有,不是村民就不能購買宅基地。如果發現私自買賣,不僅要處罰購買者,還要按照規定將非法買賣的宅基地退還給村集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戶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贈房屋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 上一篇:妳聽說過健慶堂商標嗎?健慶堂有什麽產品?
  • 下一篇:毆打孕婦是什麽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