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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孕婦是什麽罪?

毆打孕婦壹般構成故意傷害。

法律分析

毆打孕婦造成輕傷的,行為人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受害者早期受輕傷,應該被治安拘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依法管制。如果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通過毆打等手段造成被害人重傷的,處罰會更重。壹般是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因行為人的危害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或者行為人傷害他人的手段十分殘忍,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嚴重殘疾的,可以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甚至死刑。法律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壹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反國家規定,生前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其近親屬同意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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