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感動到要殺人,要向官方舉報。在唐朝的法律法規中,如果發生了搶劫或者殺人事件,受害人的鄰居有責任告訴官府,所有的鄰居都必須遵守這個規定。如果妳遇到這種惡行,妳應該立即通知政府,如果有人知道不舉報,他們將受到懲罰。如果妳看到劫持人質,官員會上前營救妳。不與歹徒搏鬥,就犯了不救之罪,犯這個罪的人要判兩年有期徒刑。
二是發現執法者無力追捕,需要幫助。如果發現官兵在追罪犯,而官兵身體虛弱,沒有辦法抓捕,旁邊的人就有義務幫忙。因為抓罪犯不僅是官兵的職責,也是群眾的義務。如果妳沒有逮捕的能力,就要馬上通知政府,否則也是犯罪行為,犯了這個罪就要受到棒子的懲罰。
第三,火災要搶救,要報警。如果發生火災,必須救出被發現的人,並立即通知政府。如果置之不理,不救助,不報警,就是違法了。而且違反這個法律的懲罰是非常嚴重的。縱火者判兩年有期徒刑,不報案者判壹年有期徒刑。
雖然唐朝的這些法律看起來很奇怪。但那時候是唐朝人民的日常生活。不僅違法的人會受到懲罰,冷漠的人也會受到懲罰。在當時,這種法律是約束人們行為的最有用的措施。現行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有時會因為冷漠而發生悲劇,但無力救助的人會讓更多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