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向農民推廣農業技術。
1,負責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執行,編制農業技術推廣計劃,負責轄區內各種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和鼠害預測,積極組織防治,負責引進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和宣傳。
2、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農村集體企業資產和農民經濟負擔的監督、審計和管理核算;調解農村社會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引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3.認真組織實施“生態建設”和“退耕還林”兩大工程,加強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保護。
簡介: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是事業單位設立的單位。承擔本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檢測等服務工作。負責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執行,編制農業技術推廣計劃,負責轄區內各種農業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負責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
作為其管轄範圍內的糧食、蔬菜和水果。預測、預報,並積極組織防治;負責轄區內農業生產新技術企業引進和新品種引進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和宣傳教育,加強現場技術指導,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農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