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確權主要依據土地承包證書。如果全家從務農到非農,應該可以確權;
2.宅基地所有權是集體的,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繼承,除非是集體成員。如果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土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將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引導和支持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土地返還給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在承包期內,承包方返還承包地或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有權就其在承包地投資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獲得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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