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幫妳回答壹下前面的問題。中國從夏朝開始進入奴隸社會,實行井田制,即田地分為“公田”和“私田”。公田歸貴族所有,私田歸勞動者所有。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這意味著私人領域實際上屬於中央政府。春秋時期,鐵器牛耕出現,生產力提高,開墾荒地增加。各國開始進行稅制改革,承認土地私有制,允許自由交易。魯的“始稅畝”是解體的標誌。戰國時期,商鞅變法,以法律廢除井田制,井田制徹底廢除。封建制度下奴隸的存在,實際上是土地兼並過程中失去土地的勞動者形成的人身依附關系,是封建制度下的矛盾,而奴隸制下的人身依附是被迫的,沒有自由。
妳的壹個問題的定義是正確的。部落戰爭中俘虜和個人剩余財富的出現,是奴隸的主要來源,也是奴隸制下依附關系形成的原因。戰爭中的失敗者,以及失去私有田地或無法耕種而被迫成為奴隸主的諸侯。
王朝的社會形態,商鞅依法廢除礦田制度後,奴隸制的基礎沒有了,中國進入封建社會。封建制度的標誌是以私有制為主體的各種形式的土地所有制。即土地是私有的,允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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