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果女方被起訴家暴,離婚法院會怎麽處理?

如果女方被起訴家暴,離婚法院會怎麽處理?

法律主觀性: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壹方有家暴是法定情形,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家暴的壹方是有過錯的,但是家暴的法律認定會比壹般人的理解更嚴格,需要律師根據妳的證據材料綜合判斷。可以註意收集壹些報警記錄和傷情證明作為證據。另外,法律並沒有規定對有家暴的壹方在撫養權和財產分配上不區分或者少分,但是根據過錯情況,在實際判決中會對無過錯方有所照顧,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壹定的補償。另外,如果壹方虐待孩子,監護權壹般會判給另壹方。根據法律規定,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可以自己提出離婚。如果妳的孩子不滿兩歲,壹般會由女方撫養。除非女方有以下三種不適合養孩子的情況:1。母親患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長期不能治愈,子女不應隨母親生活。2.母親有條件贍養她,但父親要求孩子和她壹起生活。3.因為其他原因,孩子確實不能和她壹起生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在離婚訴訟中,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捐贈請求
  • 下一篇:空難賠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