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系當地民政局:如與女方協商不成,男方可向當地民政局咨詢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民政局可以在雙方之間進行調解,幫助解決糾紛。
2.提起訴訟:如果協商調解未能解決問題,男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要求女方履行撫養義務。
婦女在起訴不撫養子女時需要提供的信息如下:
1.親子關系證明:如果尚未確認親子關系,需要提供親子關系認定證明。
2.離婚協議或判決:離婚時協商了撫養問題的,需提供離婚協議;離婚時撫養問題協商不成的,需要離婚判決書。
3.子女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需要子女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證明身份和年齡。
4.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需要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證明監護人的身份和關系。
5.監護人收入證明:需要提供監護人的收入證明,如工資流水、稅單等,證明監護人的經濟能力。
6.子女撫養費證明:子女撫養費證明,如醫療費、學費、生活費等。,是必需的。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政策可能會有不同的要求,具體信息列表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確認。起訴時,建議咨詢律師,確保提供的資料完整、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1058條
丈夫和妻子在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方面享有平等權利,他們共同承擔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