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女方不忠達到相關嚴重程度,如重婚或其他嚴重情節,可能會判決離婚。在財產問題上,雖然不忠不是財產分割比例傾斜的法律原因,但無過錯方可以根據女方的不忠要求其支付壹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民法》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2.出軌離婚可以申請賠償嗎?
1,夫妻壹方出軌,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但無過錯方在分財產時會得到壹些照顧。
2、區分個人財產、夫妻* * *有財產和家庭* * *有財產,堅持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辜壹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合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