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之間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沒有約定,壹方可以去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如果對方出軌是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對方有權要求離婚損害賠償。財產分割方式:
(1)物理分段。即在財產可以分割的條件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用途和目的的情況下,可以分割財產,雙方按照各自分割的份額取得各自應得的財產;
(2)分價款和黃金,即變賣或者拍賣* * *財產,夫妻雙方對變賣、拍賣所得價款和黃金進行分割;
(3)定價補償。即配偶壹方取得財產,根據財產的價值給予另壹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後錯誤壹方分割財產的方式: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收入,原則上應當平分。壹方證明另壹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更多的財產;
2.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另壹方應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壹般以照顧子女和婦女權益為原則;
5.壹方有過錯的,另壹方可以主張分配更多的財產和損害賠償,支付子女撫養費。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