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系的婚姻。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軍婚,破壞了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系,理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現役軍人是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具有軍人身份的官兵。《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軍人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脅迫他人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本罪的客體是現役軍人的婚姻,是我國特有的壹種通奸行為。主要是判與軍人配偶的婚外情,但如果是兩個軍人之間的婚外情,在配偶不是軍人的情況下,不構成破壞軍婚罪。因此,非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也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同居,其配偶不是現役軍人的,不構成本罪的主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脅迫他人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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