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結婚年齡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是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限制,而不是結婚年齡限制。按照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比法定婚齡晚結婚三年以上的為晚婚,即男25周歲,女23周歲。現行規定是基於中國的婚姻習慣以及計劃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長的要求。詳情如下:
1,有利於發展。的生活經驗和經濟水平來達到他們所期望的結果,;
2.有利於家庭的幸福。有了壹定的經濟基礎,這樣的家庭生活會更幸福;
3.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家庭教育對孩子很重要,對孩子的教育不全面。婚後父母有生活經驗,能很好地教育孩子。
4.晚婚有益健康。在這個年齡之前,青年男女雖然具備了婚育的生理條件,但身體的各個器官和組織還處於發育階段,骨骼和體長還在生長,大腦的思維能力還沒有達到很高的水平。
晚婚的原因是:
1,教育文化的提升。受教育年限增加的結果是,社會年齡延長了4年左右,經濟起步比較晚,然後結婚年齡自然也就延長了;
2.女性意識高。可以更加獨立,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努力實踐自己的理想;
3.受文化影響。
法規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壹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