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攜帶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申請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
3.繳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系電話;
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請人持證件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5.補辦身份證有兩種方式。壹種方式是正常辦理,時間是收到申請後60天內,偏遠地區90天內。另壹種是加急處理,壹般需要7-15天。補辦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妳需要準備好原住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然後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填寫申請表。如果沒有提前準備好照片,可以在服務大廳用“自助辦證機”拍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證號、本人照片、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根據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冒用他人身份證或者使用偽造的身份證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