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比粗暴幹涉人身自由更嚴重的是,這件事涉及到學生的人權。因為“女生剪短發”必然導致頭發受損,所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制定法律強制或變相強制公民剪短發。“身體是皮外傷,受影響的家長不敢損傷。孝順始。”頭發是公民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學校不能為了所謂的“校園好風尚”而強迫學生剪頭發。國家和學校都沒有這樣的權力,學校也沒有這樣的特權。如果是被迫行為,但違背了道德正義,那也是違法違規的。
中學生雖然受教育,但也有自己的自由和隱私。學校在推出“女生理發”時,不應采取強制措施影響學生在教育中的權益。校規拒絕向不接受“理發令”的學生提供教育,影響了學生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也是違背教育法的。
另外,強制“女生剪短發”容易讓學生產生逆反心理,往往與學校的初衷適得其反。學生應該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對學生的外表和外貌設置限制的目的是為了培養學生積極的精神面貌,避免在此類問題上受到不良社會習慣的幹擾,減少學生攀比的機會,更實際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