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危險房屋有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根據房屋的區位、面積、人口確定壹定的補償金額;
2、產業置換,產業置換是對其他同等價值的房屋進行補償;
3、其他壹般縣(市、區),省級每戶補助2000元,由各地根據改造情況統籌安排。除省級補貼外,其余補貼由市縣承擔。市縣財政應當將市縣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危險房屋的鑒定標準如下:
1,地基不均勻沈降和不穩定滑動,連續兩個月沈降大於2mm/月,水平位移大於10mm等。
2、砌體結構壓力墻受力方向,有2mm以上的縫隙等。;
3.木結構構件存在嚴重缺陷,主梁產生較大撓度等。
4.混凝土連續梁跨中受拉區產生豎向裂縫。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